孩子产生“为什么”的疑问,也可能不是因为“上学”这个活动发生了什么,而是由于其中的经历没能满足孩子相关的心理需求。有可能孩子有更渴望参与的活动,而这个活动在时间、空间或者孩子价值观中的意义与上学存在冲突。对于孩子来讲,不上学可能更接近于这个趋利避害中的“利”。

家庭教育具有双重属性,它既是关乎个人和家庭福祉的私事,也是关乎国家和民族命运、具有公共利益性的社会公共事务。因此,对于家庭教育,既要充分尊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自主性,最大程度不干涉父母依法实施家庭教育的权利,也要适当体现国家亲权,有效发挥学校、政府和社会依法促进家庭教育的作用,必要时进行干预。在家庭教育中,不同的主体有着不同的角色定位:家庭负责实施,学校、政府和社会负责提供指导、支持和服务,公安司法机关必要时进行干预。可以说,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是按照这一思路,全面、准确、科学地体现了家庭教育实施、支持、干预这一递进逻辑。

可以想办法让他知道学习的重要性,明白上学的必要,让他适当吃点苦,知道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的道理,方式可以适当严格一点,但不能过于极端,把握分度,既让孩子有学习,上学的意识,又不至于让这个有活力的孩子失去天性,对你的方式产生反感,本身孩子就处于青春期,有叛逆心理。
先处理孩子的情绪,再谈怎么办?先谈情后谈事。可以问孩子,你怕(焦虑、担心)的是什么呢?你为什么怕(焦虑、担心)呢?先共情孩子,理解孩子,他这样做一定有他的道理和难处。那是什么呢?当孩子说出理由后,我们要先表示理解,看到孩子的情绪,接纳他的情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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